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北京市侨联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6日  来源: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2020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标准》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我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现我会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和信息化,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年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评议工作由北京市侨联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组织开展,以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责任主体,由各部室督导员具体推进落实。

第三条  考核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开、实事求是,公平正义、务实高效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考核评议的对象是机关各处室本年度开展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以部室为单位进行打分,各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本部室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考核评议的内容包含:本部室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建立情况;本处室软件资产管理情况;本部室办公用计算机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的安装使用情况;本部室主要负责人和督导员对业务工作的熟悉情况等。

第六条 考核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办公室牵头督导员和各部室督导员以及一名部室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部室本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情况按照考核评议的内容分成四项进行现场检查打分,对结果进行公示。

第七条 考核评议过程中,检查组要认真如实填写考核评议表。考核内容分为四项,每一项按照无、不全面、全面三个层次分别打0分、15分、25分,满分100分,其中0-45分等次为不合格,45-80分等次为良好,80-100分等次为优秀。

第八条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部室,由该部室主要负责人向领导小组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

第九条  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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