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北京市侨联关于推荐北京华商会

第六届会员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30日  来源:


                                                    

各区侨联,各侨界社团:  

北京华商会是市侨联主管的5A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由在京华商自愿联合发起成立。自2000年成立以来,北京华商会广泛联系在京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和港澳台企业家及热衷侨务工作的海内外企事业单位,较好地发挥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华商的桥梁纽带作用。

经研究同意,北京华商会将于2020年11月底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本次换届将以突出代表性、广泛性、创新性为目标,优化会员结构,更加紧密地团结和凝聚广大侨商、侨企及热衷商会工作的侨界人士,力争把北京华商会办成深受侨界信赖的华商之家。请各区侨联、各侨界社团对北京华商会换届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推荐第六届会员人选,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员构成

北京华商会每届四年,以单位会员为主。单位会员为涉侨的海内外企事业法人单位。会内职务分为:会长、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监事长、理事、监事、会员。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

二、会员主要权益和义务

会员主要权益:

1.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商会组织的考察、调研、交流及项目对接等活动,获得商会提供的信息、宣传、对外协调等相关服务。

3.对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主要义务:

1.执行商会决议,完成商会交办的工作;

2.维护商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按规定缴纳会费。

三、会费缴纳标准(拟定)

会费拟按职务,分年度缴纳:

1.会长:18万元/年

2.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监事长:6万元/年

3.理事、监事:5000元/年

4.会员:2000元/年

四、推荐会员人选的有关说明

(一)推荐会员人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籍)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

2.积极参与祖(籍)国经济建设,积极奉献社会,热心公益事业,支持和参与侨联工作;

3.有加入北京华商会的意愿,拥护商会章程;

4.具有涉侨身份,属于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和港澳台人士创办的企事业单位和商业性社会组织。

(二)符合上述(一)所列条件的法人单位,可以申请为单位会员。企事业和组织负责人一名作为单位会员代表参与华商会工作,会员代表需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三)在酝酿第六届会员人选时,各区侨联、各侨界社团要与所推荐人选进行充分协商,尊重华商企业及代表本人的意愿;同时要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确保人选符合要求。

(四)推荐会员人选请填写《北京华商会第六届会员推荐表》(详见附件)。请各区侨联、各侨界社团于8月30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报送市侨联海外联谊部。

请各区侨联、各侨界社团高度重视会员人选推荐工作,以会员人选推荐为契机,进一步统筹本组织内侨务资源,为支持区域经济复工复产贡献力量。

 

北京华商会第六届单位会员推荐表.doc


 

 

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0年7月28日

 

联系人:海外联谊部  王  莉   13681570582

              北京华商会  郭  颖   1370106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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